各单位会员、专业委员会、各省市(化学)化工学会、各位理事: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17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6〕38号),中国化工学会现在开始进行推选两院院士候选人的工作。根据中国科协要求,中国化工学会负责组织本会单位会员、专业委员会和各省市(化学)化工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一) 推选渠道
1. 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有关规定,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推荐(提名)和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推荐(提名)。
2. 中国化工学会接受本会各单位会员、专业委员会和各省市(化学)化工学会推选。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不接受以理事、常务理事等个人名义进行的推选。
(二) 推选名额
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关于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要求。
1. 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并当选为院士。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
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并当选为院士。
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学会的推选范围。
2.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3.凡2011、2013、2015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7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三、推选工作有关要求和说明
1.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确保公信力。
2.各单位要将推选工作作为发现人才、举荐人才、凝聚人才的重要举措和抓手,扩大视野,主动作为,积极开展院士候选人推选工作,广泛推选优秀科技工作者作为院士候选人。
3.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有关规定开展推选工作。违反规定的,所推选的院士候选人无效,并按照惩戒机制进行惩戒。
4.各单位在推选工作期间请关注中国化工学会网站(www.ciesc.cn),推选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材料将在网站发布和更新。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推选工作材料(请于2017年2月6日前送至学会)各单位应提交如下推选工作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推选表(附后)纸质件1份;
2.三位同行专家评议表(附后)纸质件2份。
(二)候选人材料(请于2017年2月10日前送至学会)
推选单位应根据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提供候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有无法回避的涉密材料,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的保密规定》执行,通过机要渠道另行报送;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不得报送机密级及以上材料。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提名)资格。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学术团体推荐用)》(以下简称《推荐书》)纸质件30份,其中原件3份;
(2)《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以下简称《附件材料》)的附件1纸质件30份,其中原件3份;
(3)《附件材料》的附件1至附件6纸质件1套;
(4)《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由材料提供者提供)2份;
(5)《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出具)2份;
(6)光盘1张,内容为《推荐书》、《附件材料》的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及《附件材料》的附件2至附件6的pdf格式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不应大于50兆)。
以上材料可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
(http://casad.cas.cn/chnl/424/index.html)下载、查询。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
(1)《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33份,其中原件6份,《提名书》内容要进行脱密处理。原件由候选人签名,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光盘一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提名书》电子文件。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和使用说明书及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可登陆中国工程院网站(http://www.cae.cn/cae/html/main/col695/column_695_1.html)下载、查询。
(3)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1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超过《提名书》中规定数量的附件材料,可提供目录清单。所报材料如需退还,请注明。
(三)注意事项
1.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一致。推选工作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报送的候选人材料无效。
2.对被两个及两个以上全国学会共同推选的候选人,请在单位推选表中加以特别说明。
3.中国化工学会推选专家委员会将于2月13-15日召开初审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是否向中国科协推选,并根据要求在推选之前,在候选人所在单位和中国化工学会内部网络公示5天。往中国科协报送材料的时间是2017年2月24-28日。
五、联系方式:
中国化工学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燕 电话:010-64441885
手机:15201580573 电子信箱:wangyan@ciesc.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17(100029)
中国化工学会
2017年1月5日